各区科协、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学普及和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高中与高校合作育人,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服务,按照中国科协、教育部统一部署,市科协、市教委将联合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在2017年暑假期间继续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天津分营活动。届时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优秀高中生70名、带队教师7名参加在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举办的科学营活动。同时将另外推荐240名优秀中学生和24名带队教师参加北京营、上海营、黑龙江营、辽宁营、江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东北大学营活动时间:7月7日-13日
(二)天津营活动时间:7月9日-15日
(三)大连理工大学营活动时间:7月9日-15日
(四)上海营活动时间:7月9日-15日
(五)大连海事大学营活动时间:7月10日-16日
(六)江苏营活动时间:7月11日—17日
(七)黑龙江营活动时间:7月15日-21日
(八)北京营活动时间:7月15日-21日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生与院士专家或高校名师对话交流,参观国家及市级重点实验室、科研场馆和创新实践基地,参加高校科技社团活动,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知识和著名科学家的成长经历,感悟科学精神和科学魅力。
(二)组织营员统一在高校内食宿,体验高校生活,感受高校特有的校园文化和精神。
三、选拔条件及名额
(一)营员选拔条件
1. 2017年5月前具有我市正式学籍且从未参加过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高一、高二年级学生;
2. 身心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强,适应高校生活;
3. 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
4. 热爱科学,具有科技特长;
5. 热爱生活,乐于展现自我,社会交往能力强;
6. 热心实践,动手能力强;
(二)带队教师选拔条件
1. 熟悉学生,责任心强,有科技特长的中青年科技辅导教师;
2. 有组织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经验;
3. 身体健康,适应高校生活环境。
(三)名额分配
各区科协、教育局按照营员及带队教师选拔条件和分配名额(见附件)做好选拔工作。
四、申报与审核
各区和有关学校依据以上选拔标准从“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先进学校”中确定本区入选营员、带队教师名单,收集营员、带队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1份),于6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天津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简称“天津管理办公室”,设在市青少年科技中心)。同时,各区活动负责人和本区营员、带队教师需进行网上申报,并完成在线审核工作(含本区内市教委直属学校)。具体申报方法见《高校科学营网络平台操作指南》(请在www.tjcysc.org下载),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5日。
天津管理办公室将对申报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营员名单将在www.tjcysc.org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如无异议,确定为我市推荐的入选营员。如无特殊原因,入选营员名单不得更改和调换。
五、营前培训
天津管理办公室将在6月底组织营前培训,介绍科学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活动要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经费
科学营活动属公益性活动。营员和带队教师在营期间的食宿、活动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贫困学生依照中国科协文件精神资助城市间交通费(火车硬卧),各区申请资助的学生不能超过当地分配名额总数的20%。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科协会同教育局按照招募条件及时做好营员选拔和带队教师遴选工作,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要进行营前安全教育,宣讲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带队教师职责和学生自身安全责任,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原则上不增加领队名额。若确有特殊需要增加领队教师的,应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管理办公室与高校协调确定,相关费用自理。
(三)活动结束后,各高校将对营员和带队教师进行评价。根据高校评价结果,市科协、市教委将联合对表现优异的营员和带队教师进行表彰,并通报各区和选派学校。
八、联系方式
天津市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市青少年科技中心。
联 系 人:王宏鹏 张珺 李响
联系电话:022-87891326(兼传真)
工作QQ群:344616258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48号科技创业大楼后院二楼
邮政编码:300192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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