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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答辩通知

2013/1/14 本文被阅读过11120次


 

第28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答辩通知

 
各区(县)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滨海新区教育局、涉县铁厂教育中心:
  由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主办的第28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答辩定于2013125—26日在天津市科学技术馆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代表队组成
    由区县组织代表队参加大赛终评活动。各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各1名)、参赛选手仅限获得终评资格的学生创新项目成员(附件1)组成。领队负责代表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领队由各区县创新大赛项目主管担任。参赛选手为各代表队入围参加终评答辩项目的学生。

    各代表队要填写注册表(附件2,核对无误后由领队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于120日前传真至天津市青少年科技中心(23005035),报到时将以此为准。
    入围者如不参加终评展示和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二、报到

    各区县代表队的注册时间为125日上午9001130时。报到由各代表队领队负责,报到时应提交代表队注册表,大会组委会将依据注册表发放参赛证件。

    三、布展及测评
    (一)布展时间和地点
    参加终评答辩的中学项目选手务必于125日上午900-1130完成布展工作,布展地点在天津市科学技术馆(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94)。
   
(二)素质测评与技能测评

    本届大赛入围参加终评的学生创新项目成员均应参加测评。凡无故不参加测评的学生创新项目(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成员,将视为弃权。
   
对学生创新项目成员的测评时间定为125日下午13301600
    四、展示活动要求
    (一)展示内容
   
本届大赛展示内容为中学生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
    (二)展示要求
     1、展板:每个中学项目的展板为宽90cm、高120cm(竖放)。小学项目不做展板。

     2、布展:

      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

      展板顶端应注明参赛项目编号、项目和所在学校。

      展板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有实物的项目在布展时应将实物作品摆放在展位前。

    五、竞赛评审形式

    1、决赛阶段,学生选手将参加封闭问辩、测评,讲解和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2、集中答辩时间定为26日上午9:00——12:00时。         
    3、 小学项目参赛者需携带项目资料、实物作品,到指定地点答辩。        

    六、联系人:李军 王宏鹏 电话:87897579

     附件:1中学创新项目答辩名单.xls

         2小学创新项目答辩名单.xls

         3、代表队注册表.doc

 



 



 

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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