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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2015/1/15 本文被阅读过10576次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终评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滨海新区科协、涉县铁厂教育处:
  由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市科协、科委、教委、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主办的,第30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15127日至28日在天津科学技术馆举行。本届大赛主题为:创新·体验·成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队组成
  每区县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终评活动,各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各1名)和学生参赛选手组成。代表队领队负责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领队由各区县创新大赛组织单位选派。参赛选手为各代表队入围终评活动的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名单见附件1)的学生组成。
   
请各区县领队在123日前,确认正式参赛代表名单及信息,信息将直接作为赛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依据,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布展及单边安排
  布展时间:12790015:00

    答辩时间:1288:3011:30.

布展及终评答辩地点:天津科学技术馆展厅。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94号。

三、终评活动要求
  (一)竞赛活动要求
  终评活动期间,参赛选手将参加封闭问辩,不参加活动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二)终评答辩活动要求
  展板:每个项目需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展板。

布展:由选手独立完成布展工作。展板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有实物作品项目需携带实物作品参赛。
  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代表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检查,通过后发放《安检合格证》。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联系人:李军、王宏鹏

联系电话:23005035

 

附件:

 1、 参加终评答辩活动学生创新项目名单.xls

2参赛回执表.doc

(作者: )